羊城晚報訊 記者許琛報道:關於跑車擾民的報道:不久前,本報連續報道了廣州跑車擾民的情況,引發社會共鳴。昨日,針對如何管好這些高大上的跑車,廣州市社情民意中心召開專家討論會,不少專家認為,跑車飆車的根源在違法成本過低,交警應該對跑車違法駕駛行為進行專項整治。
  廣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調查1000位廣州市民發現,受到跑車噪音驚嚇滋擾的市民竟占一半之多,擾民範圍之廣極為罕見。更有53%的市民認為這是危害公共利益來滿足個人欲望。高達65%的市民認為跑車不適合在市區行駛。於是,便有了在城市“禁跑”的呼聲。
  在昨日的討論會上,廣州大學發展研究院院長塗成林則認為,在廣州禁止跑車上牌或者上路都是不可能的事情,因為大家反感的是駕駛者行為,而不是跑車本身,那就是需要對駕駛者的行為進行管束,比如“禁飆”。
  暨南大學教授胡剛說,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,擁有跑車的人群一定會越來越多,事實上是說明這是一個有活力、多元化的城市。但對於跑車飆車行為必須有所約束,疏比堵的手段更適合,可以設想在廣州這樣一個國際化大都市設置一個封閉場地,引導跑車一族更多地在這裡釋放激情。
  在討論中,不少專家都提出,目前跑車之所以神憎鬼厭,根本在於現有的違法成本不足以對這些駕駛者形成威懾。
  廣東華瑞興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惠萍說,在刑法上,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,情節惡劣的,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,處拘役,並處罰金。“事實上,追逐競賽的危害遠遠高於醉駕,高速造成的破壞力驚心動魄,1-6月的刑拘遠不能震懾駕駛者。”劉惠萍舉例說,飆車行為在德國最高曾經被罰超千萬元,瑞典也曾對飆車開過8萬歐元的罰單。如果我們的交警部門只是按照超速行駛來進行處罰,只會讓飆車者更加肆無忌憚。
  民進廣州市委參政議政處處長梁曉玲認為,像此次深圳高速香港飆車一族就因為監控錄像被交警逮捕。廣州的交警部門同樣可以對跑車這個群體進行重點監管。廣州市社科院城市管理研究所所長黃石鼎認為,跑車涉及的多個擾民、安全駕駛等問題在現有的法律中,都有相關的約束,關鍵是怎麼加大力度執行。廣東社會科學院現代發展戰略研究所所長鄭奮明說,在追捕跑車飆車方面,警方可以配備少量性能好的警車進行執法。編輯:健龍  (原標題:如何管好"危險的跑車"? 專家:跑車治理不應禁跑應禁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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